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瑞新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4-12-31

(2024年12月30日佛山市顺德区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陈瑞新因个人原因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