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智聪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4-09-24

(2024年9月23日佛山市顺德区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陈智聪因工作需要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