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何家骐为顺德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3-09-14

(2023年9月13日佛山市顺德区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何家骐为顺德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