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顺德区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3-09-14

(2023 年9月13日佛山市顺德区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顺德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文东的提请,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审议决定,确定顺德区人民陪审员名额为564名,其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不多于112名,随机抽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不少于45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