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4-12-04
    2024年11月21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主持召开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查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顺德区本级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及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勒流街道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黎劲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议案说明,以及预算工委主任梅兵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大良等四个街道高度重视预算执行情况,严肃对待预算调整,积极采取举措,落实做好财政收支工作,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力度做好统筹调度,多措并举增加可用财力,主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债务限额、债务率等指标控制在安全区间,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顺德区本级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及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勒流街道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报告,以及法工委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及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情况报告说明,以及法工委苏德荣的执法检查报告说明。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确保行政复议法贯彻执行情况总体依法有序,发挥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畅通申请行政复议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强化行政监督,提升监督依法行政效能。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行政复议案件种类多、范围广,办案人员相对较少,导致矛盾增加。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履职保障,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靠前服务,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能和工作水平,实现溯源治本源头治理效果,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和公信力。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适当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积极研究建设“智慧复议”平台的可行性,探索将各部门数据、案例共享共用,增强数字意识和数字安全意识,推动数字赋能复议案件办理。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顺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及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副局长徐琼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说明,以及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杨智勇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2023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我区控规编制管理及实施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优化控规审批权限,严格依据控规完成行政审批管理,提增控规实施效能。
    会议建议,针对专项规划的统筹不够全面,规划引领城乡发展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自然资源部门应该发挥控规的引领性,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加强控规的协调性实用性,强化控规的权威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上下级沟通机制建设,编制控规时收集各方意见。优化控规数据管理流程,共享非涉密控规数据,促进控规更好地落实。
    会议强调,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自然资源部门在开展规划编制和管理时,应将计划的严肃性和操作的灵活性综合动态平衡起来,破解如硬性规划导致佛山新城周边村居难以实施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下阶段,区镇政府应积极研判当前规划问 题,主动联系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争取省、市等上级的支持, 继续在我区实施科学、有效、可行的规划布局调整。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顺德区推行“五融合”建设情况专项工作的情况报告,以及教科文卫华侨工委的专题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医改办副主任、区卫健局党组书记洪新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情况报告说明,以及教科文卫华侨工委主任叶少红所作的调研报告说明。
    会议认为,区政府积极践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构建起紧密型健康共同体,通过医防、医育、医校、医企、医养“五融合”,推动市民群众的健康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在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健康服务等方面做出我区特色的标杆效应。
    会议指出,在推进“五融合”建设中,仍面临部门联动不足、资金缺口较大、专业人才紧缺、数字赋能受限等问题。区政府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加快紧缺人才培育,完善数字健康体系。会议强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五融合”工作进展情况,配套更多基础医疗资源,积极探索多渠道增加“五融合”建设关联项目的收入,优化建设关联项目支出结构,促进“五融合”建设长期、有效地推进。
    五、审议个别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事项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黄锦培、莫应堃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冼广元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锦培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莫应堃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冼广元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一)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刘莉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曾敏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丁洵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会副主任职务;
    陆国伟的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文东的提请,免去:
    张丽君、肖怡的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三)会议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皮文井的提请,任命:
    董超明、刘伟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梁祐红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为相关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出席:刘铭恩、黄燕霞、赖剑辉、李福信、张新杰、徐公桥,(以下按姓名笔划为序)马剑梅、卢远森、卢沛锋、伍时骏、麦玉团、李志堃、吴兆恒、何逊文、何倩馨、闵乐萍、陈霖峰、胡国林、张宇航、姜远国、洪伟、黄锐建、曹毅、温良谋、谢军、谭俊杰、霍兆华、霍茂昌。
    列席:何翔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方建斌(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周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少玲、余厚坚、赖朝辉、黄勇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黎劲康(区财政局局长,列席第一议题)、及莉(区司法局局长,列席第二议题)、洪新田(区医改办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列席第四议题)、穆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琼华(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副局长,列席第三议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的主任、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
    记录:孔庆臻、朱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