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4-10-09
    2024年9月23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主持召开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关于顺德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吴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说明,以及预算工委主任梅兵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审计部门在区委审计委的指导下,围绕财政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民生资金项目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报告指出的问题客观全面,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审计部门下阶段要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强化风险提示提醒。
    二、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关于顺德区本级及大良等四个街道2023年度财政决算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黎劲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说明,以及预算工委主任梅兵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2023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财政政策效能,较好完成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草案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税源培育,优化税源结构,强化资源统筹,促进财政收支平衡,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顺德区本级及大良等四个街道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黎劲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说明,以及预算工委主任梅兵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财政、国资、自资等部门在2023年能持续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注重风险防范。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绿美顺德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的专题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局长陈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工作情况报告说明,以及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廖启炘对专题调研报告所作的简要说明。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绿美广东、绿美佛山工作部署,全力加快推进绿美顺德生态建设,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顺德样板,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建议,区、镇政府在积极开展“增绿”的同时,还应注意“抽疏”,对于一些已建绿化带、车道林等生长过度密集的树木,可考虑移植到需要“增绿”“补绿”的地方,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互促共融。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乡村项目收益周期性,延长村集体租用地租期,提升农村用地使用效益。
    会议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除需确保绿美顺德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外,还应积极将“绿美资源”转化为“绿美经济”,加速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助力乡村基层因绿而美、因绿而兴、因绿而富。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顺德区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黄宇恒受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报告说明,以及教科文卫华侨工委主任叶少红所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文旅融合发展,全面落实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以及区文化旅游体育“十四五”规划,打造出具有独特顺德魅力的文旅产业,2023年全区接待游客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餐饮业营收均有大幅增加。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健全文旅融合发展机制体制,解决“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管理”的弊端,明晰文旅项目审批流程,缩短文旅产业投资审批时长,突破政策壁垒限制。强化文旅融合全链产品结构,讲好顺德故事,适度放开本土特色传统民俗活动限制,发展本土特色手信食品行业,构建文旅融合多元市场主体。
    会议强调,当前我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需面向城市、面向年轻人、面向未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能局限于传统的景点,要顺应文旅融合新趋势,从提高体验感的角度开发更多新项目,带动更多的文旅投资。在推进文旅产业发展时,除考虑消费端的需求外,也应深入思考供给端需要,为产业投资提供足够的空间和便利,为产业升级发展注入更多新活力。
    六、审议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关于拟对区人大代表张广辉予以刑事拘留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顺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周建辉的事项说明,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剑梅作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广辉予以刑事拘留的决定》。
    七、审议个别代表辞去代表、委员职务的事项
    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钟永平因退休,申请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驭洪因退休,申请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区第十七届常委会委员俞虹、区人大常委会伦教工委主任王建、均安镇人大主席冯炳全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区第十七届常委会委员陈智聪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罗厚楠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钟永平辞去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周驭洪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俞虹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王建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冯炳全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陈智聪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罗厚楠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八、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一)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
    王建的区人大常委会伦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会议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何家骐的提请,任命:
    张力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文东的提请,任命:
    肖文勇为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刘兴为勒流人民法庭庭长;
    梁斌为北滘人民法庭庭长;
    黄敏玲为乐从人民法庭庭长;
    张红月为杏坛人民法院庭长;
    刘舒婷为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谢琳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林晓春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胡柔燕为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梁嘉莹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宇、樊二彦为大良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序明为杏坛人民法庭副庭长;
    朱士伟为勒流人民法庭副庭长;
    姜辣为北滘人民法院副庭长。
    免去:
    胡顺彪、梁社明、刘学弟、梁毅强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虹的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刘兴的杏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梁斌的勒流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黄敏玲的北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红月的乐从人民法院庭长职务;
    刘舒婷的大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士伟的乐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姜辣的勒流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何霈锋的民事审判庭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成文、何杰才、邓杏华、古春成、李晓芹、关小芹的审判员职务;
    李丽芬的陪审员职务。
    (四)会议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皮文井的提请,免去:
    姜晓英、梁学潮的检察员职务。



    出席:刘铭恩、黄燕霞、赖剑辉、李福信、舒悦、张新杰、徐公桥,(以下按姓名笔划为序)马剑梅、卢远森、卢沛锋、伍时骏、麦玉团、李志堃、吴兆恒、何逊文、何倩馨、沈洁、张宇航、陈智聪、姜远国、莫应堃、黄家慈、黄锐建、曹毅、温良谋、谢大海、谭俊杰、霍兆华、霍茂昌。
    列席:叶永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凌海涛(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晓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肖秀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少玲、余厚坚、赖朝辉、黄勇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穆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黎劲康(区财政局局长,列席第一至三议题)、黄宇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列席第五议题)、吴维(区审计局局长、列席第一至三议题)、宁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列席第一至三议题)、周建辉(市公安局顺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列席第六议题)、陈莉(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局长,列席第四议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的主任、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
    记录:孔庆臻、朱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