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4-03-13
2024年3月1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主持召开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及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说明,以及法工委主任苏德荣作初审说明。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区人民政府着力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效突出。
会议建议,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及公开程度,不断加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营造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会议强调,区政府要着重通过法治实施基层治理,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干部的主动性和工作能力;要坚持用好法治思维,既不能因思维僵化导致问题无法解决,也不能只强调解决问题而忽略法治导向;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重点难点问题,区政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明确牵头单位和职责划分,既要实现政务服务的规范化,也要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听取和审议法工委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法工委主任苏德荣所做的报告。会议认为,法工委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七个一”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操作流程,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会议建议,法工委应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会议强调,区政府出台惠企政策时应多加衡量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提高政策兑现率,避免影响政府信誉。
三、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顺德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林钦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说明,以及财经工委主任梅兵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近三年来,我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现经济大盘总体保持稳定,规划纲要执行达到预期效果,主要目标和各章节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基本符合“十四五”规划时间进度要求,预计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在“十四五”规划期末基本能够如期完成。
会议建议,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忧患意识,重视部分民生福祉指标发展趋势背后的隐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及增强市民幸福感;对个别进展缓慢的项目或指标,要分析原因、加快进度,确保“十四五”规划期末能够如期完成;要提前谋划“十五五”规划,通过规划打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点、突破点,以点带面促进我区城市形态优化和产业布局提升,充分发挥我区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区域地位和作用。
四、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顺德区2024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林钦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议案说明,以及财经工委主任梅兵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区委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以保重点、保刚需、保民生为原则编制年度计划,将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保障。
会议建议,区政府要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以及建设数据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开展全过程管理和同步开展审计监督,加快建设速度,保证建设质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会议强调,区人民政府在制定土地收储项目计划时要综合考虑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交通路网、基础设施、公用市政建设等方面,加快土地收储项目产出的时效性,尽快将投入转化成政府掌握的资源。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顺德区2024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决议》。
五、审议个别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事项
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郭奋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代表职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郭奋涛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文东的提请,任命刘德剑为速裁庭庭长,任命岑文豪为伦教人民法庭庭长,任命郑丁足为陈村人民法庭庭长,任命欧阳永本为龙江人民法庭庭长,任命陆立荣为均安人民法庭庭长,任命喻景鹏为新城人民法庭庭长,任命谢贤涛为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任命曾荣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任命王福增为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任命郭珮琳为审判委员会委员、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任命涂远鹏为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任命林思彤为速裁庭副庭长;免去岑文豪的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免去郑丁足的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欧阳永本的速裁庭庭长职务,免去陆立荣的龙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喻景鹏的伦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王福增的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免去郭珮琳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免去梁毅强的陈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招才的均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谢贤涛的速裁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曾荣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涂远鹏的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林思彤的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会议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皮文井的提请,免去梁士强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出席:刘铭恩、周驭洪、黄燕霞、赖剑辉、李福信、张新杰、徐公桥,(以下按姓名笔划为序)丁庚山、马剑梅、卢沛锋、朱胜华、伍时骏、麦玉团、麦绮慧、李志堃、吴兆恒、岑树德、何允唐、何逊文、何倩馨、闵乐萍、陈智聪、陈霖峰、罗伟、俞虹、姜远国、洪伟、莫应堃、黄家慈、黄锐建、黄锦培、温良谋、谢大海、谢军、谭俊杰、霍兆华、霍茂昌。
列席:何翔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方建斌(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周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肖秀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的主任、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
记录:孔庆臻、罗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