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4-02-05
    2024 年 1 月 29 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主持召开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丁庚山作的报告说明,审议确认王磊、潘伟华的代表资格有效。
    二、审议有关人事任职议案
    会议根据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吕园园的提请,决定任命吴楷钊、何翔威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免去王光的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文东的提请,任命潘敏、叶锐杰为区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周超峰为区人民法院伦教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张锦华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免去张锦华的区人民法院北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何杰才的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李晓芹、林明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会议为吴楷钊、何翔威颁发了任命书, 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出席:刘铭恩、周驭洪、黄燕霞、赖剑辉、李福信、舒悦、张新杰,(以下按姓名笔划为序)丁庚山、卢远森、卢沛锋、朱胜华、伍时骏、麦玉团、麦绮慧、吴兆恒、岑树德、何允唐、何逊文、何倩馨、闵乐萍、沈洁、陈智聪、陈霖峰、罗伟、胡国林、俞虹、姜远国、洪伟、莫应堃、黄家慈、黄锐建、黄锦培、温良谋、谢军、谭俊杰、霍兆华。
    列席:徐公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黄志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素莹(区监察委员会委员)、陈晓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韵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的主任、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
    记录:孔庆臻、罗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