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3-10-31
2023年10月23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主持召开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查区政府关于报送顺德区本级及大良等四个街道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表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黎劲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议案说明,以及财经工委主任梅兵的初审说明。会议认为,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较好完成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草案报告以及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十三以及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符合规范并且适当,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会议指出,当前财政收支步入艰难时期,民生支出要重点保障,债券融资项目要尽快完成尽早产生效益,财政收入要创造条件确保稳健。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顺德区本级及大良等四个街道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2022年度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
会议书面审查了综合报告,听取了区国资局局长宁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专项报告和财经工委主任梅兵所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区政府及财政、国资、自资等部门不断改进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配置运营效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会议同意上述报告。
会议指出,当前国有资产存在营收有限、负债增速高于资产增速、投资的企业亏损面不低等问题,与顺德经济发展地位相比,国有资产总实力与贡献度不相匹配。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加快对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发展的新兴领域及金融领域的布局。要积极盘活国有资产,紧盯资产闲置比例指标,争取在营收上有所突破。加强对镇(街道)属国有资产的指导,支持镇(街道)探索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获取特许经营权等方式来盘活资产,增加可持续收入。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情况的报告,以及财经工委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吴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实施情况报告所作的简要说明,以及财经工委主任梅兵对执法检查报告所作的简要说明。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对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审计监督和人大财经监督已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工作格局,共同对财经纪律的执行、资金的安全监管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会议同意上述两份报告。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审计法普法宣传向纵深推进,特别应加强镇(街道)一级执行力度,构筑起全过程监管体系。要更好地防止屡审屡犯的现象,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实施重点监督,提升审计整改的警醒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尽快实现审计工作对相关部门的支撑促进作用,避免审计成为个别部门不正确履职尽责或不大胆创新开展工作的挡箭牌。
会议强调,由于审计法较多涉及财政资金,较少涉及社会经济,因此要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明显不同的宣传方法。审计部门应考虑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对审计工作关注度较高的单位,多选取如通过审计监督促进工作效能等正向帮助的案例,提高审计法宣传实效。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情况的报告,以及法工委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实施情况报告的简要说明,以及法工委主任苏德荣关于执法检查报告的简要说明。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消防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实施,全区消防安全总体形势基本平稳,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初步形成,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水平不断提高。会议同意上述两份报告。
会议指出,在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发现,当前存在因自上而下的消防救援体制改革尚未完成而导致部分消防监督职能未落实到位的情形。会议建议,区政府应对体制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职能缺位现象予以重视,过渡期间应明确落实主责部门责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发展企业、产业园区的专职消防力量,与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共同构成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专职消防与志愿消防为辅的救援体系。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坚持落实对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排查与整治。
五、审议有关人事免职议案
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免去赵士韧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会议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何家骐的提请,免去刘钊君的区监察委员会的副主任职务。
出席:刘铭恩、周驭洪、赖剑辉、李福信、舒悦、张新杰、(以下按姓名笔划为序)丁庚山、马剑梅、卢沛锋、朱胜华、伍时骏、麦玉团、麦绮慧、吴兆恒、岑树德、何允唐、何逊文、何倩馨、闵乐萍、沈洁、陈智聪、陈霖峰、罗伟、胡国林、俞虹、姜远国、莫应堃、黄家慈、黄锐建、黄锦培、曹毅、温良谋、谢大海、谢军、谭俊杰、霍兆华。
请假:黄燕霞、卢远森、洪伟、叶桂莹。
列席:梁伟沛(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何志成(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晓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肖秀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黎劲康(区财政局局长)、吴维(区审计局局长)、宁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勇(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王家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的主任、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
记录:孔庆臻、罗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