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3-09-26
    2023年9月13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主持召开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区政府关于报送顺德区2023年第一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及勒流街道2023年第一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黎劲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报送顺德区2023年第一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及勒流街道2023年第一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简要说明,以及财经工委副主任陆国伟对议案的初审说明。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勒流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了促发展、为民生、保安全的重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变化及时作出了预算调整方案,符合实际需求。
    会议建议,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中长期财政管理规划,进一步加强预算平衡,把财政可持续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盘活存量的财政资金,对各类结余沉淀的资金应收尽收;要全面推进质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顺德区2023年第一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及勒流街道2023年第一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顺德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吴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简要说明,以及财经工委副主任陆国伟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区政府及审计部门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聚焦财政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民生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会议同意这份报告。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审计部门要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有充分认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重点监督,确保对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制度性地提高资金、资源使用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审计部门要持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梳理项目投资决策机制的问题与漏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缩小混改企业亏损面。对于已经亏损的混改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研判,拿出不同的处理方案进行分类处理。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顺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及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局长陈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说明,以及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杨智勇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区规划部门高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控规审批权限,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区域重点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在有效推进我区产城融合,优化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服务、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会议同意这份报告。
    会议建议,为构建完善的规划体系,区政府及规划部门要明确“双中心、多组团”之间的战略关系,研究未来顺德城市发展的愿景目标,尽可能清晰地描绘未来顺德的城市模态;考虑、梳理村级工业园改造衍生的规划调控问题,建立兼顾科学专业和通俗易懂的沟通机制,提升公众的规划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与水利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立足抗灾能力建设,建立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规划体系。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打造“家门口”医养结合模式争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工作报告,以及教科文卫华侨工委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洪新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专项报告简要说明,以及教科文卫华侨工委主任叶少红对调研报告作的简要说明。会议同意这两份报告。
    会议认为,自2019年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立足本区实情,采取有效举措,综合利用区内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形成多模式、多层次、多机制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格局,走出来一条具有顺德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会议指出,尽管我区医养结合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仍存在医养供需矛盾突出,失能失智老人医养需求较大,政策支持力度略显不足,相关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智慧养老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会议建议,区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推进医养结合模式的同时,把握好“医”与“养”两种体系的性质差异,鼓励社会资本建立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卫健部门也应加强与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的联系,在区内职业院校、职业中学中开展养护人才需求情况调研,建立养护人才培育及就业对接机制。
    五、审议区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副院长陈晓明对议案作的简要说明。区法院根据陪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认顺德区人民陪审员名额为564名,其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不多于112名,随机抽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不少于452名。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六、审议个别代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事项
    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周贤林、黄志敏、陈国雄、何永光因工作需要及退休等原因,申请辞去代表职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周贤林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黄志敏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陈国雄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何永光辞去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七、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苏德荣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梅兵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廖启炘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何永光的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邱建文的提请,任命何家骐为顺德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文东的提请,任命林思彤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速裁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曾荣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龙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陈跃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会议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皮文井的提请,免去易海辉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审议邱建文关于辞去区监委主任职务的请求
    邱建文同志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顺德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邱建文辞去顺德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九、审议有关人事任职议案
    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何家骐为顺德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会议为相关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出席:刘铭恩、赖剑辉、李福信、张新杰、(以下按姓名笔划为序)丁庚山、马剑梅、卢沛锋、叶桂莹、朱胜华、伍时骏、麦玉团、麦绮慧、吴兆恒、岑树德、何允唐、何逊文、何倩馨、闵乐萍、陈霖峰、罗伟、胡国林、俞虹、姜远国、洪伟、莫应堃、黄家慈、黄锐建、黄锦培、曹毅、温良谋、谢大海、谢军、谭俊杰、霍兆华。请假:周驭洪、黄燕霞、舒悦、陈智聪、卢远森、沈洁。
    列席:梁伟沛(区委常委、副区长)、何志成(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晓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黎劲康(区财政局局长)、吴维(区审计局局长)、陈莉(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局长)、洪新田(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龚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的主任、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
    记录:孔庆臻、罗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