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2-06-10
    2022年6月2日,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副主任周驭洪、黄燕霞、赖剑辉、李福信、舒悦、张新杰和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丁庚山、马国伦、马剑梅、卢沛锋、叶桂莹、伍时骏、麦绮慧、吴兆恒、岑树德、何允唐、何逊文、何倩馨、沈洁、陈智聪、陈霖峰、罗伟、周贤林、俞虹、姜远国、洪伟、莫应堃、黄志敏、黄家慈、黄锐建、黄锦培、曹毅、康永忠、温良谋、谢大海、谢军、谭俊杰、霍兆华共39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刘铭恩主持,时间半天,审议完成以下议程:
    一、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顺德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议案以及听取财经工委初审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林钦耀代表区政府作的关于顺德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议案说明,以及财经工委主任陈国雄作的初审报告。经审议,会议认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项目结构上体现了“保重点、保刚需、保民生”的原则,突出区委中心工作,体现了城市大建设、品质大提升的要求。区政府安排政府投资项目有保有压,坚守“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资金投向较为合理,项目安排比较稳妥。会议强调以下几点:一是政府在规划投资项目时必须充分考虑和甄别项目是否具备充足的动工和建设条件,防止项目启动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工,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区政府在对投资项目安排落实资金时应贴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条件充足的项目要加快推进,以对我区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三是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应跟踪财政收入进库情况,有序地为项目匹配资金,同时还应提前谋划不同阶段的资金安排,谨防因后续资金不足而导致项目无法投产。会议建议区政府与相关工作部门做好专项债衔接以及发挥区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效能。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顺德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决议》。
    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批发行新增债券额度以及2022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议案以及听取财经工委初审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黎劲康代表区政府作的关于2022年第二批发行新增债券额度以及2022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议案说明,以及财经工委主任陈国雄作的初审报告。经审议,会议认为议案所述发行的新增债券额度以及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不但能有效补充我区财力,也能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对我区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会议强调,为更好地利用债券,区政府与相关工作部门一方面应确保资金使用够快,压实债券使用项目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倒排工期,力争8月份内使用完债券。另一方面应确保项目储备够足,相关部门要提前谋划物色具备充足开工条件的储备项目,建立专项债储备项目库,确保新一轮专项债额度下达时有相应项目可及时匹配。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顺德区2022年第二批发行新增债券额度以及2022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决议》。
    三、审议佛山市顺德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办法(修订草案稿)
    会议听取了选联任免工委主任陈有环的说明。会议认为,代表小组既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法定组织形式,也是推进全过程民主的坚实阵地。2012年7月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佛山市顺德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合当前我区人大代表活动需要,因此须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办法(修订草案稿)》。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贤林对报告作的说明。会议审议同意这个报告,确认金辉的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五、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曾帆为区招商局局长;
    决定任命傅敬海为区信访局局长;
    任命杨德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李军武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会议为新任命的区政府部门正职颁发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列席会议人员:钱小霞(区政府副区长)、陈慎武(区监察委员会委员)、陈晓明(区法院副院长)、肖秀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傅敬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林钦耀(区发改局局长)、黎劲康(区财政局局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的主任、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