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2-04-18
2022年4月13日,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副主任周驭洪、黄燕霞、赖剑辉、李福信、舒悦、张新杰和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丁庚山、马国伦、马剑梅、卢沛锋、叶桂莹、伍时骏、麦绮慧、吴兆恒、岑树德、何允唐、何逊文、何倩馨、闵乐萍、沈洁、陈智聪、陈霖峰、罗伟、周贤林、胡国林、俞虹、姜远国、洪伟、莫应堃、黄志敏、黄家慈、黄锐建、黄锦培、曹毅、康永忠、温良谋、谢大海、谢军、谭俊杰、霍兆华共41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刘铭恩主持,时间半天,审议完成以下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及城建环资工委的初审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局长何广辉代表区政府作的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及城建环资工委主任何永光作的初审报告。会议指出,2021年区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领域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取得一定的成效。会议强调,区政府要通过科技赋能,逐步提高环境治理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通过技术手段缓解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规划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提前研判;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序、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从源头上掌握环境保护的主动权,减少后续环境保护、环境执法的压力。
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修订《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管理规定》等三份文件的议案以及法工委的初审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法定机构事务委员会委员黄智海代表区政府作的议案报告,以及法工委主任饶林海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本次修订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因应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机构改革职责的调整,这将更有利于法定机构坚持立足公共服务的性质宗旨和独立化、专业化、社会化运作的核心理念,促进法定机构依法有序开展工作。会议强调,我区作为法定机构试点城市,应继续深入推进对法定机构的改革,提倡社会协同共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政府在财政上要继续保持对法定机构的扶持力度,保证法定机构生命力。会议指出,法定机构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应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向上级政府汇报我区法定机构试点情况。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管理规定(修订稿)》《佛山市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管理规定(修订稿)》《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发展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稿)》。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提请审议成立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专家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霍兆华对两项议案的合并说明。会议认为,成立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专家委员会,将继续借助外力提高常委会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把人大工作推动落实。会议强调,专家委员会成立后必须完善沟通机制,调动专家履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专家委员会智库的作用。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以及《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专家委员会的决定》。
四、审议有关人事免职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人事免职事项:
免去成少敏的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梁艳嫦的顺德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列席会议人员:张帆(区政府副区长)、崔国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陈晓明(区法院副院长)、杨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广辉(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局长)、黄智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的正、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