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1-12-23
    2021年12月16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副主任周驭洪、黄燕霞、赖剑辉、李福信、舒悦和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马国伦、马剑梅、卢远森、卢沛锋、叶桂莹、伍时骏、麦绮慧、吴兆恒、岑树德、何允唐、何逊文、何倩馨、闵乐萍、沈洁、陈智聪、陈霖峰、罗伟、周贤林、胡国林、俞虹、洪伟、莫应堃、黄志敏、黄锐建、黄锦培、曹毅、康永忠、温良谋、谢大海、谢军、谭俊杰、霍兆华共38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刘铭恩主持,时间半天,审议完成以下议程:
    一、审议关于顺德区本级2021年第三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及大良等四个街道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以及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黎劲康代表区政府作的议案说明,以及财经工委主任陈国雄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统筹安排预算支出,有保有压,确保全区中心工作和民生项目的推进。瞄准短板发力,继续加强对医疗、教育等民生事业方面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跟踪,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开展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估,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注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发挥资金效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区本级2021年第三次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及大良等四个街道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二、审议关于顺德区2021年10月、11月发行新增债券规模以及2021年10月、第六批再融资债券规模的议案,以及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黎劲康代表区政府作的议案报告,以及财经工委主任陈国雄作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该项目符合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是切实可行的。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我区2021年10月、11月发行新增债券规模以及2021年10月、第六批再融资债券规模的决议》。会议强调,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研判分析,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科学测算我区实际有效可支配的财力,从严确定各项债务指标的警戒水平,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确定关于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有关事宜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3日下午至5日在区行政大楼会议中心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议程主要有:(一)听取和审查顺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三)审查顺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审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审查顺德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草案报告,批准顺德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六)审查顺德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顺德区2022年预算;(七)选举顺德区的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八)代表票决顺德区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九)其他。
    四、审议关于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事项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由赖剑辉担任主任委员,周贤林、马剑梅担任副主任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序)丁庚山、马国伦、陈智聪、黄家慈担任委员。
    五、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组成人员及工作分工方案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组成人员及工作分工的决定》。
    六、审议有关人事免职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人事免职事项:
    决定免去蔡伟的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赵珊珊的顺德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陈妙慧的顺德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列席会议人员:梁伟沛(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崔国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陈晓明(区法院副院长)、杨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黎劲康(区财政局局长)、穆晶(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各街道工委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