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人大代表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实地视察等一般按照固定的程序进行:监督前告知要被监督的部门以及监督内容,在监督工作开展时,首先与接受监督的政府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然后再由被监督部门陪同,进行实地调查,最后再形成检查意见,反馈给被监督的部门。
这种监督形式有利有弊,“利”是工作协调上较为方便,监督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较为全面,监督的效率较高。“弊”则是实地视察的现场和相关人员都事先安排好,按照既定的方案进行,一些不利于被监督部门的问题较难暴露出来,视察的客观性、真实性会打一些折扣。
针对以往陪同式视察存在的问题,陈村镇人大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务实作风,特别注重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创新人大视察方式,探索无陪同视察并形成制度,常态化开展工作,有力增强了视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创新视察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今年以来,陈村镇人大探索开展无陪同视察监督模式,在2022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监督中,根据代表的专业领域、工作生活情况,分别组建10个督查小组对十大民生实事进行监督。上半年,通过实地视察、书面审议、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监督活动21场。镇人大采取无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陪同、事先不与政府和属地被视察对象打招呼的视察方式,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更加精准地摸清问题,更加客观地作出判断,有效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代表小组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针对代表履职主动性、积极性不强的问题,在每个监督小组设置两名组长,每次的监督活动由监督小组自行制定监督计划,每月安排监督活动并撰写督查报告,将无陪同视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监督报告中反映,将监督报告提交至镇人大办,做到视察前有计划、有重点、有准备,在视察中能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搞透。在监督过程中讲真话、提好建议,保证每一次视察监督活动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灵活性。
三是完善视察制度,规范视察行为。为进一步将无陪同视察工作在人大监督工作常态化推广应用,陈村镇人大计划完善镇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办法,明确镇人大可根据视察项目和内容,将视察方式分为采取被视察单位、部门人员等陪同下的常规视察和无被视察单位、部门人员陪同下的无陪同视察两种方式,规范视察的范围、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