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2023年6月29日)
来源:区人大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3-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顺德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文东提请,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审议通过:
    任命朱楚烽、何咏欣、张海玲、张清强、欧阳佩玲、黄浩斌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晓红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伍于明、廖锦强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